職災勞工續保,權益不中斷 勞工如果不幸遭遇職業災害,在醫療期間終止勞動契約並退保,符合條件者,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77條規定,可以繼續參加勞工保險,直到符合請領老年給付的條件為止。 續保期間可以享有哪些保障? 持續累積勞保年資 可請領同一職業傷病及其引起疾病的職災保險給付 除勞保傷病給付外,仍享有相關勞保給付保障 續保生效日起2年內:勞工只需負擔20%,其餘80%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基金補助。 續保滿2年後:勞工負擔50%,另50%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基金補助。 符合續保條件的職災勞工,應於原發生職業災害單位退保日起5年內辦理續保,可透過原投保單位、勞工團體,或直接向勞工保險局申請。 但若職災勞工已領取失能給付,且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則不得繼續加保。 更多詳細資訊可查閱以下網站: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98881/post 職涯的路上,與您攜手前行 求職,快找神隊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