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依據行政院院會通過的《勞退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及提前結存退休金》方案,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已於2026年7月15日修正發布,並自2026年7月17日起生效。
一、純舊制勞工得於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
二、純舊制勞工於自願提繳退休金後,並符合勞動基準法所定退休要件者,得於勞動契約存續期間,經勞雇雙方合意提前結算勞動基準法工作年資之退休金。
另為保障勞工實際退休後之生活所需,結算之退休金應全數移入勞工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專戶。
三、勞雇雙方合意結算退休金後,勞工繼續工作所生工作年資於勞動契約依法終止時,雇主仍應計給退休金。勞雇雙方亦得逐年合意結算繼續工作年資所生退休金,並於結算後全數移入勞工保險局個人退休金專戶。
因此,雇主不須為純舊制勞工提繳勞退新制退休金,但若還有勞退舊制勞工年資未結清或結算完畢,仍須依照勞退舊制規定,為勞工提撥退休準備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