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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資專欄】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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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
 
本次修正要點如下:
📑一、增訂就業保險之投保薪資分級表。(修正條文第9條之1)
 
❤️二、因應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育嬰留職停薪適用子女年齡延長至6歲以下,期間至該子女滿7歲止,並修正名稱為育兒留職停薪,爰配合修正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子女年齡請領條件及名稱。(修正條文第10條、第11條及第19條之2)
 
💰三、撫育同一子女之雙親,均領滿6個月之育兒留職停薪津貼時,於育兒留職停薪期間,得各再請領3個月,最長可領9個月津貼之規定。(修正條文第19條之3)
 
📖四、為審核就業保險業務之需要,增訂得洽請相關機關(構)提供必要資料,及系統連結等規定。(修正條文第32條之1)
 
📍更多詳細資訊可查閱以下勞動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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