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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資專欄】【就業服務法】修正,接軌國際

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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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修正,接軌國際
 
📝為協助臺灣企業接軌國際勞工組織(ILO)公平招募倡議及強迫勞動11項指標等國際規範,以達成「禁止扣留證件」之核心指標,行政院於4月9日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修正條文將俟立法院三讀審議通過,並經總統公布後施行。
 
🔎本次就業服務法修正重點如下:
一、明定雇主於招募或僱用時,不得有留置求職人或員工身分證明相關文件、侵占財物等情事。
二、明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於招募、僱用或從事就業服務業務時,不得有留置求職人或勞工身分證明相關文件、侵占財物或收取保證金(不分名目)等情事。
 
‼️本次修法後,雇主與人力仲介不得「代為保管」勞工身分證、護照或居留證等重要文件;若雇主或人力仲介違反新法規定,將處6萬至30萬元罰鍰;人力仲介違反情節嚴重者,最重處停業一年或廢止設立許可。
 
📍更多詳細資訊可查閱以下勞動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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