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鬆綁,降低補助門檻及年限限制
(一)取消育兒補貼補助須以員工子女送托托兒服務機構之要件。
(二)取消250人以上之雇主附設托兒服務機構6年以上,不再補助限制。
(三)放寬托兒設備3年補助1次規定,修正為每2年補助1次。
二、三加碼,提高補助金額,讓企業運用更彈性
(一)提高補助雇主提供每位員工育兒補貼之金額及比率,每人每年最高1萬元。
(二)提高「托兒設施」、「托兒措施」補助上限,每年最高補助提高為100萬元。
(三)提高員工子女臨時協助空間之臨時陪伴人員補助,每小時最高補助加碼至3百元。
三、三新增,讓友善員工家庭照顧之企業永續經營
(一)新增事業單位減免員工企托收托費用補助,以員工子女數計算,每人每年最高9千6百元。
(二)新增托兒設施營運費補助,以員工子女數計算,每人每年最高6千元。
(三)新增「托兒設施」、「托兒措施」之教保、托育人員人事費補助,每人每年最高6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