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和平紀念日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 一、2月27日(五) 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 二、2月28日(六) 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三、3月1日(日) 例假日: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工作。 職涯的路上,與您攜手前行 求職,快找神隊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