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保、健保保費支出可以拆分為三部份: 1.政府 2.雇主3.勞工。
一、勞工保險(簡稱勞保):

萬一發生意外事故時,提供各種給付,使他們沒有後顧之憂。

政府負擔 10%的勞保費,雇主負擔 70% 的勞保費,勞工負擔 20%的勞保費。

勞保的保費是以勞工加保之日起計算至退保當日為止,也就是依照在職天數計算。
不論月份大小,一個月皆以30日為計算標準。
因此,其計算公式為[30 − 加保日+1=該月保費計收日數],而30日加保或31日加保,保險費均計收1日;若加保日在2月則一樣以30日計算。
二、全民健康保險(簡稱健保):


政府負擔 10%的健保費,雇主負擔60% 的健保費,勞工負擔 30%的健保費。

1.保險對象同月僅一單位有投保(轉入)紀錄,無退保(轉出)紀錄,以該單位計收被保險人全月保險費。
2.保險對象全月在保,當月最末日轉出,由健保署核定為次月1日生效,以該單位計收被保險人全月保險費。
3.保險對象同月僅一單位【非於當月最末日】有轉出紀錄,不以該單位計收被保險人全月保險費。
三、勞工退休金(簡稱勞退)


勞工個人自願提繳部分,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