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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資專欄】性平三法 修法

2023/08/09
⚖️性平三法 修法⚖️
 
?行政院於112年7月13日通過《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法案名稱改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等「性平三法」性平三法修法草案。
 
‼️此次修法以「保護被害人」為核心,將強化加害人裁罰措施、完善受害人相關保障,並建立專業且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
 
其中,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重點如下:
 
✏️修法草案更名為《性別平等工作法》。
 
⭕️加重權勢性騷裁罰
現行法律無職場最高負責人為加害人的相關罰則。
修法草案納入此類權勢性騷,並加重裁罰。加害人若為主管,屬「一般權勢性騷」;若為雇主或機關首長,則為「特別權勢性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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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部分,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最重可達3年;
行政罰部分,處罰鍰1萬至100萬元;
新增民事懲罰性賠償,一般權勢性騷者須賠償損害額1至3倍賠償金,特別權勢性騷則為3至5倍。
 
?建立外部申訴管道
被害人遭受性騷擾時,現況為應循內部申訴管道向雇主提出申訴,並無外部申訴機制,導致若加害人為職場最高負責人,調查過程將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
 
?新制規範若面臨此類情形,被害人可直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若最高負責人性騷行為屬實,勞工局可直接處以罰鍰;
若為一般性騷加害者,則由勞工局要求雇主進行適當處置。
增設被害人申訴專線,並要求政府及雇主提供其醫療、心理諮商、法律扶助等資源。
 
?此外,申訴人調查期間可申請留職停薪,若性騷擾事件成立得補領工資。
 
?原條文僅規範僱用30人以上之企業須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
草案要求10至29人的微型企業也須設置申訴管道。
 
?更多詳細資訊可查閱以下網站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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