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勞工保險條例及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 雇主有為員工投保勞健保及代扣代繳之義務。 保費負擔比例 勞保(員工兩成、雇主七成、政府一成) 健保(員工三成、雇主六成、政府一成) 根據《勞基法》第2條第3款 「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 勞工有提供「勞務」,才有領取報酬的權利。 所以月中報到是無法領取全月薪的! 更多詳細資訊,可查閱以下連結 全民健康保險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60001 勞工保險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