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元旦新制公布 新北市市府民政局修正「新北市政府發放婦女生育獎勵金補助要點」。 自111年1月起,從台北、桃園和基隆遷戶籍至新北,視為連續設籍,滿10個月即可請領一胎新台幣2萬元生育獎勵金。 同性配偶一方收養他方所生子女,亦可申請生育獎勵金,明文保障同性婚姻權利,但仍必須是「新生兒」。 更詳細的資訊看這裡:(新北市政府) https://reurl.cc/NpanQ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