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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資專欄】職災保險法通過 所有企業強制納保

2021/04/27

就在5月1日勞動節前夕,立法院三讀通過「職災害保險法」,不僅拉高投保薪資下限和上限,並擴大職災保險覆蓋率。無論公司雇用人數,只要登記有案的事業單位,一律須強制為勞工投保職災保險,估計有33萬勞工可望受惠。同時,全台約23萬外籍家庭看護工與家庭幫傭也將強制納保。

職災保險 企業強制納保

事實上,「職災害保險法」是將職災保險由「勞工保險條例」抽出單獨立法,藉此讓廣大勞工族群更有保障。變革重點包括擴大納保範圍、提升投保薪資、提高傷病給付等、區分失能程度計算失能年金等。
像是過去依據規定,5人以上事業單位才採強制納保;4人以下事業單位,則為自願加保。在「職災害保險法」上路後,不管公司僱用人數多少,都必須強制納保。而保費部分,預估雇主負擔每人每月多增加27到57元,而外籍家庭看護工、幫傭僱主每人每月保費約41元。
投保薪資上限則從現行45,800元提高到72,800元,並取消打工族等部分工時的投保薪資級距,低於基本工資者一律以基本工資24,000元的級距投保

傷病給付以及失能年金更全面保障

而勞工團體最關切的傷病給付方面,從現行勞工遭遇職災後第1年每月可領投保薪資70%的傷病給付、第2年可領取50%的傷病給付,調整為前2個月100%給付、第3個月皆發給投保薪資70%,以2年為限。
至於失能年金的計算公式,修改為依失能程度按月薪比例發給,完全失能給付投保薪資的70%;嚴重失能給付投保薪資的50%、部分失能給付投保薪資的20%,失能年金若符合相關資格條件,加發眷屬補助10%,最多加發20%。
同時,遺屬年金不計年資,改以每月發給平均月投保薪資50%;遺屬一次金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40個月。

新法也規定,若雇主未替勞工加保,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應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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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工商時報電子報~職災保險 所有企業強制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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