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雇用65歲以上高齡勞工 補助1.3-1.5萬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即將在五月一日勞動節上路,相關獎補助辦法草案將於14日進行法規預告,其中最大亮點,是為鼓勵企業繼續雇用達到勞基法退休資格的65歲以上高齡勞工,若雇主續用達30%、不低於原薪資,且雇用滿6個月以上,前6個月就補助雇主每人每月1.3萬元,第7到第18個月補助費更提高至1.5萬元
此外,針對失業的中高齡及高齡勞工,雇主只要雇用中高齡失業勞工滿1個月,就可獲聘用獎助每人每月1.3萬元,聘65歲以上的失業勞工,則可獲每人每月1.5萬元,最長12個月。
五大子法 促進中高齡就業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將於5月1日生效,勞動部也研定出協助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實施辦法」、「促進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實施辦法」、「支持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再就業實施辦法」、「補助地方政府設置銀髮人才服務據點實施辦法」及「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績優單位及人員獎勵辦法」5子法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施行細則」草案。
由於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在勞動市場有其就業特性,如具有專業技術及經驗,但也有體能或行動力的限制,故勞動部在研訂相關子法內容時,特別予以考量並規劃相關措施,綜整各子法重點內容包括:
(一) 新增各項措施,如開辦失業高齡者職業訓練專班、提供中高齡及高齡失業者與29歲以下青年共同創業之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獎勵世代合作、補助繼續僱用、補助雇主辦理退休準備、調適及再就業措施、補助雇主僱用依法退休之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另補助地方政府成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辦理獎勵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績優人員等;
(二)現行措施增列高齡者為適用對象,如在職員工赴外參訓及發給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求職交通補助金、臨時工作津貼、搬遷補助金、租屋補助及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及僱用獎助等;
(三) 提高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獎補助額度或適用期程,如雇主指派中高齡者或高齡者赴外參訓最高補助70%訓練費用、僱用高齡者獎助雇主每月1萬5千元、申領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的高齡者經評估同意後得延長至6個月等。
相關子法草案除公告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外,也於「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刊登該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https://laws.mol.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