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防疫大作戰
新春期間大家聞之色變的「武漢肺炎」目前仍沒有減緩趨勢,除了民眾要注意自身健康,有上呼吸道症狀盡速就醫之外,疾管局表示目前防疫仍然以邊境查驗為主,並提醒若近期有中國旅遊史回國後有發燒症狀,一定要盡速就醫,並請全程配戴口罩。
針對【湖北省返台、接觸確診個案、中港澳入境且有呼吸道症狀、通報個案但檢驗為陰性者】都必須進行居家隔離14天,每天會有相關人員打電話詢問健康狀況,違者將強制隔離。
追蹤管理機制整理如下:
因應防疫措施,勞工請假相關規定
新春假期即將結束,若勞工因配合防疫需求所衍生出之勞工請假、給薪等疑義,該如何處理呢?勞動部說明如下:
一、勞工「感染武漢肺炎」被要求隔離治療者:
(一)因職業上原因受感染者:
勞工如經認定係職業上原因致感染「武漢肺炎」,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給付相當於原領工資之工資補償,若勞工因此所致之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雇主亦應依勞動基準法有關職業災害規定予以補償。
(二)非因職業上原因受感染者:
勞工如非因職業上原因感染「武漢肺炎」,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療養。
二、勞工「未感染武漢肺炎」惟因有接觸疑慮,經防疫單位要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者:
(一)勞工配合衛生主管機關自主健康管理之要求,自行居家休養:
勞工如自行居家休養(隔離)者,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或特別休假,或協議調整工作時間。
(二)雇主認為勞工已收到自主管理通知書,對其出勤有所疑慮,雇主要求勞工不要出勤:
因屬雇主受領勞務遲延,仍應照給工資。
三、勞工之家庭成員因病或因受自主健康管理要求,需親自照顧者:
勞工除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外,亦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或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勞工請家庭照顧假者,其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計算,全年共計7日,父母雙方可分別依此規定請假。另勞工提出請假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且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職場防疫措施不可少
另外,勞動部職安署也呼籲,事業單位應【加強量測勞工體溫、保持室內場所通風、工作場所消毒、提供相關衛生健康宣導、個人防護具等自主管理措施】;針對醫療院所、處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檢體的醫學實驗室等高風險事業單位應建置緊急應變策略,對進出高風險工作場所的人員應加強管理,並置備充足、合格有效的安全衛生防護具(防護口罩等級至少在N95以上)供勞工使用,並加強工作場所的清潔與消毒。
最後仍提醒大家掌握政府各項疫情資訊,隨時關注衛生福利部臉書及網站,就可獲知最新正確疫情資訊。大家若在群組或社群媒體看到未經確認的消息,也請不要再轉傳,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做好健康自主管理,勤洗手,注意體溫,出入人多的公眾場合,記得要勤洗手,注意自己的體溫狀況,若有不適,一定要記得配戴口罩,並且撥打1922,政府會有專人協助就醫